金店回收无票首饰 “买主”“卖主”双双获罪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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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近日,我县公安机关破获了一起诈骗案,犯罪嫌疑人抓住一个朋友急需用钱的机会,将朋友请托用来抵押贷款的金首饰卖给某一金店后,将所得钱财挥霍一空。案发后,在民警调查中,该金店老板在没有任何凭证的情况下,却将赃物收购。结果“买主”、“卖主”两个都因一时的贪财,双双获罪入狱。】


  了解中记者得知,韩某在2015年下半年抓住一个朋友急需用钱的机会,凭借帮朋友贷款抵押的理由,将朋友用来抵押贷款的金手镯和金项链卖给了位于离石区的某一家金店老板赵某。事发后,韩某的朋友在多次催促下才得知,韩某已将用来抵押贷款的金首饰出手,并将所卖的钱财挥霍一空。韩某的朋友报警后,县公安局积极组织民警对韩某的行踪进行了侦察,并成功将韩某抓捕归案。在审理中,韩某交代,金首饰已被离石某金店收购,随后,民警将金店老板赵某带回县公安局进行了进一步调查。



同期声1:(离石区某金店老板:赵某) (制作时脸部打马赛克)

【那天我自己一个人在店里,忽然来了个年轻人进来问我收不收金子,我就问他有没有票,他就说有了,放心吧,他老婆的。后来我就拿称称了一下,当时的情况我记不得具体是多少克,反正钱是六、七千左右,走得时候我让他把票补得拿过来,他也一直没有拿过来。他拿的金项链和手镯,手镯大约是30多克,项链是10多克,一共40多克,钱是一共给了7000多,东西最后是自家打的用了。】


  据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办案民警讲:赵某归案后认罪态度端正,并主动退还所收赃物,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韩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等待他们的只有法律的制裁。


  采访中,县公安局办案人员提醒广大居民,千万不可轻信社会上一些放贷、抵押贷款等非正常渠道信息,同时也希望各金店能引以为戒,坚决杜绝回收无凭证物品,以免给自己造成损失、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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