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欧迪办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案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公示表

 

案件名称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欧迪办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案

交易概况(限200字内)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晨光文具将通过其子公司晨光科力普收购欧迪美国控制的亚商在线持有的欧迪办公100%股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拟议交易的购买价款为零对价。如果欧迪办公的实际亏损超过预计亏损,亚商在线应向晨光科力普支付实际亏损和预计亏损之间的差额。如果实际亏损等于或少于预计亏损,则调整额应为零。

 

交易完成后,晨光科力普将持有欧迪办公的100%股权。

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简介

1、

公司是一家“整合创意价值与服务优势的综合文具供应商”,传统核心业务部分主要是从事晨光品牌书写工具、学生文具、办公文具及其他产品等的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新业务部分主要是发展精品文具店晨光生活馆、办公一站式服务平台晨光科力普以及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平台晨光科技。

2、

欧迪办公在中国境内从事办公文具、办公设备、软件、耗材、办公家具、预包装食品及礼品等商品的B2B销售。除销售欧迪自有品牌产品外,欧迪办公还同时销售金伯利、马培德、得力等其他品牌的产品。销售渠道主要为其官方网站、网上采购系统、电话热线、京东及天猫电商平台等。

简易案件理由(可以单选,也可以多选)

þ1、在同一相关市场,所有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所占市场份额之和小于15%。

þ2、存在上下游关系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上下游市场所占的市场份额均小于25%。

□3、不在同一相关市场、也不存在上下游关系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与交易有关的每个市场所占的份额均小于25%。

□4、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中国境外设立合营企业,合营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

□5、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收购境外企业股权或资产的,该境外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

□6、由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通过集中被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经营者控制。

备注

1.  相关产品市场为商业客户用办公用品的销售市场、办公文具的生产和供应市场;

2.  相关地域市场均为中国;

3.  双方在中国商业客户用办公用品的销售市场的合并份额为0-5%;晨光在中国办公文具的生产和供应市场上的份额为0-5%。

 

注解:

1、申报方申请简易案件的理由是基于1-3项时,须在备注中说明界定的相关商品市场和相关地域市场(无须阐述界定理由),以及相关市场份额;市场份额可以区间形式提供,区间幅度不应超过5%。1-3项可以多选,也可单选;没有勾选的,视为本集中不涉及该类型交易。


2、申报方申请简易案件的理由是基于第4项、第5项时,无须在备注中说明相关市场和市场份额。


3、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经营者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通过集中被其中的一个经营者控制,如果该经营者与合营企业属于同一相关市场的竞争者,则申报方在申请简易案件时,须同时勾选第1项和第6项理由,并在备注中说明界定的相关商品市场和相关地域市场(无须阐述界定理由),以及相关市场份额。市场份额可以区间形式提供,区间幅度不应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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