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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来势汹汹的夏季臭氧污染,
4月28日,
西安市已经下发了
《2017年臭氧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一起来看看机动车污染
专项整治都有哪些行动?
1
严控高污染车辆进入主城区
要深入研究论证,提请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管理的通告,采取分流、限行、禁行等交通管理措施,严格管控低速汽车、载货柴油汽车等高排放、高污染车辆进入主城区。
2
推进高排放车辆淘汰更新
要采取综合措施,加速推进黄标车淘汰步伐,完成省上下达的黄标车淘汰任务;
尽快研究出台政策,分步推进国Ⅱ及以下汽油车和国Ⅲ柴油车淘汰更新;
督导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从事餐饮泔水清运、家装垃圾清运、餐饮供货、废品回收等低速汽车更新为达到排放标准要求的轻型货车或新能源车辆。
3
强化重点部位、
牵头负责重点部位、,负责载货柴油车、黄标车、黑烟车、摩托车等违反禁限行规定车辆的专项查处;
市环保局
负责机动车路(抽)检执法检查及联合执法行动的尾气排放检测,对排放超标车辆予以处罚并限期整改;
市交通局
负责营运车辆污染整治工作,策划并组织开展针对出租、客运、货运等重点营运车辆的排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对排放超标比例较高的企业、车队予以约谈,对拒不配合整治的企业、车队,吊销营运资质,并在媒体予以曝光;
市局
负责重点部位机动车污染整治工作,针对物流货运市场、蔬果批发市场、早夜市周边“以车为店”、“以车代店”、“僵尸车”等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清理整治,。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要认真落实机动车污染整治属地管理责任,、环保、交通、、食药监等部门,针对废品回收、家装及泔水清运行业违法使用低速汽车等重点车辆,以及物流货运市场、蔬果批发市场、早夜市等重点部位,开展多种形式的集中联合整治行动。
市级相关部门
要加强对区(县)、、督办落实和考核推动工作,确保机动车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4
加大油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
市质监局
负责车用燃油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摸排市场在售车用燃油生产单位,并联合油源单位省内城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开展车用燃油生产环节监督检查,对生产不符合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的企业,报请省级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市工商局
负责销售环节车用燃油质量的监督管理,加大监督抽测力度,对违规销售不符合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的单位,责令停业整改,予以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取消销售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