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EPR为切入点 我国亟待建立完善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5月14日,“2015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桑德坏境作为国内环境保护及再生资源利用的标杆企业受邀参加此次国际研讨会,并在研讨会上和与会来宾就中国当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的发展与执行情况进行了交流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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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14日,由环保部固废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环保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电子废物回收处理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主办,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欧洲联盟、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等单位协办并支持的“2015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桑德坏境作为国内环境保护及再生资源利用的标杆企业受邀参加此次国际研讨会,并和与会来宾就中国当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延伸责任制的发展与执行情况进行了交流与探讨。

据环保部污染防治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不仅是环境问题,与经济社会的发展也息息相关。一方面,固废与化学品导致的大气、水、土壤污染问题愈发突出,环境健康受到严重威胁。另一方面,资源的有效再利用,新技术的推广也常常受固废与化学品环境管理政策的制约。因此,加强固废与化学品管理制度的设计,促进环境健康与社会发展的协调统一,是在新常态下固废与化学品管理工作亟需解决的问题。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作为发达国家解决垃圾围城困境过程中诞生的制度产物,是促进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有效环境政策工具。荷兰、法国环保部代表和生态、可持续发展相关负责人介绍了西方国家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的发展与执行情况,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在欧洲国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同时各国政府也对该制度的支持力度很大。该制度对改善、保持欧洲地区的环境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国于2012年率先针对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微型计算机5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给予生产者责任延伸制的处理基金制度,显著促进了电子废物的无害化回收处理。但是中国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相关政策法规尚不完善,回收处理产业仍处于发展初期,面临生产者责任界定不清晰、落实不到位、非正规处理造成大气、水体、土壤污染等诸多挑战。

会议期间,桑德环境参会代表分别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百度公司代表交换了意见。桑德环境分析师认为,随着居民家电和电子产品的更新换代,电子废弃物将会越来越多,环境约束和资源浪费形势尤其严峻。为此,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结合我国企业的发展实际,尽快建立和完善以生产责任延伸制度为切入点的电子废弃物回收与处理体系,从根本上解决电子废弃物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显得格外迫切。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高我国企业资源的利用效率,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桑德环境分析师的看法得到了其他行业同仁的一致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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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 )是指生产者应承担的责任,不仅体现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而且延伸到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特别是废弃后的回收与处置。生产者须承担五个责任:环境损害责任(Liability),生产者对已经证实的由产品导致的环境损害负责,其范围由法律规定,并且可能包括产品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经济责任(Economic Responsibility),生产者为其生产的产品的收集、循环利用或最终处理全部或部分付费,生产者可以通过某种特定费用的方式来承担经济责任;物质责任(Physical Responsibility),生产者必须实际地参与处理其产品或其产品引起的影响,包括发展必要的技术、建立并运转回收系统以及处理他们的产品;所有权责任(Ownership),在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中,生产者保留产品的所有权,该所有权牵连到产品的环境问题;信息披露责任(Informative Responsibility),生产者有责任提供有关产品以及产品在其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对环境影响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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