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沟警方对一废旧金属收购店开出3000元罚单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废旧金属收购业的治安管理,严厉打击盗窃有色金属、“三电”设施和收销赃等违法犯罪活动,全面落实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长效机制,7月4日至8日,。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城关派出所对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时未如实登记的祖林废旧金属收购店作出罚款3000元的处罚。
《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
第八条
收购废旧金属的企业在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是,应当查验出售单位开具的证明,对出售单位的名称和经办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以及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序等如实进行登记。
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时未如实登记的,视情节轻重,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
  
民警提醒


者:       编辑:谢薇玮        审核:黄元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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