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整顿规范规划区范围内废旧物品
回收站点、场所的通告
为净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根据《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对规划区范围内的废旧物品回收站点、场所进行清理整顿规范运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7年9月20日起,禁止在本县规划区指定区域外设立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场所。
二、凡在本县规划区范围内从事废旧物品回收经营的站点、场所,必须在2017年9月20日前,统一搬迁至师宗县再生资源利用回收中心营运。
三、本县规划区范围主要包括:文笔社区、西华社区、漾月社区、丹凤社区、路新社区、大同社区、法块社区、古城村委会和新村村委会。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强制清除,对暴力妨碍或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师宗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