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1.具备废旧金属收购行业备案后变更项目申请条件的企业。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1)已在商务、工商等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2)提交材料真实、准确。
二、设立依据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八条。
三、实施机关
四、办理条件
业务情形 1: .变更地址(属搬迁的)
设立依据 |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 第八条 |
必要条件 | 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办理: 1)已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2)提供资料齐全、准确。 3)有合法经营场地,能提供经营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 |
2.不予办理的情形: 无。 |
业务情形 2: .变更地址(属于门楼牌变更的)
设立依据
设立依据 |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工作的通知》 | 第三点 |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 第八条 | |
必要条件 | 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办理: 1)已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2)提供资料齐全、准确。 3)已办理门楼牌变更手续。 | |
2.不予办理的情形: 无。 |
业务情形 3: .变更名称、法人、性质、面积
设立依据 |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 第八条 |
必要条件 | 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办理: 1)提供资料齐全、准确。 2)已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 |
2.不予办理的情形: 无。 |
五、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废旧金属收购行业备案后变更项目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要求 | 原件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版 |
普宁市收购、维修、加工行业备案登记表 | 无。 | 1 | 2 | 纸质 |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 变更名称的,提供本项材料。 | 1 | 2 | 纸质 |
新、旧法人的变更决议 | 变更法人的,提供本项材料。 | 1 | 2 | 纸质 |
新法人的身份证 | 收复印件,交验原件 变更法人的,提供本项材料。 | 1 | 2 | 纸质 |
工商重新核准的企业性质资料 | 变更性质的,提供本项材料。 | 1 | 2 | 纸质 |
变更后的场所平面图 | 变更面积的,提供本项材料。 | 1 | 2 | 纸质 |
原《普宁市收购、维修、加工行业备案证》 | 无。 | 1 | 2 | 纸质 |
六、办理时限
申请时限 | 无 | ||
受理时限 | 1个工作日 | 受理时限说明 | 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
法定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理时限说明 | 派出所在接到废旧金属收购业经营者备案申请后,应会同局治安部门于10个工作日内到经营场地现场核实情况,并完成初审(含现场核查时间)。 局治安大队需在接到派出所报备材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 |
承诺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理时限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七、办理收费
不收费。
八、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出具《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组织实地核查等特殊审查,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废旧金属收购行业备案后变更项目办理流程图》。
九、办理地址
窗口办理地址
服务窗口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 |
0663-2222320 | 工作日:8:30—11:30 14:30—17:30 |
十、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咨询和审批进程查询。
电话查询:0663-2222320;
网上查询:http://www.pnbs.gov.cn/。
2.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投诉。
电话:0663-12345(揭阳市市民服务热线);
0663-2254416;
网址:http://www.pnbs.gov.cn/。
3.申请人对本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行政复议:
普宁市法制局(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普宁市流沙大道西46号市党政办公大楼北区主楼5楼,0663-2228090;
(2)行政诉讼: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揭阳市榕城区天福路东凤港村前,0663-8691570。
图1《废旧金属收购行业备案后变更项目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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