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农村的朋友都特别关心自己户口农转非后,自己家的地是不是就不属于自己了?聚焦君看到相关新闻,近期新《土地承包法》将大幅修订,关于农民切身利益的几项内容,有望修改...
细节一:农村户口迁出后,仍拥有土地承包权
众所周知,只有农村户口的农民才能拥有农村土地,因此旧版《土地承包法》规定:如果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是需要应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的。
不过这一条在《草案》中被删除并规定“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这也就意味着:农村户口迁出后,仍拥有土地承包权!
细节二:承包地可抵押贷款
《草案》中,对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进行了明确规定:“承包方可以用承包土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第三方通过流转取得的土地经营权,经承包方或其委托代理人书面同意,可以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
通俗来讲就是:
①农村土地承包方以后可以用承包经营权作为抵押物贷款;
②土地经营权如果流转出去,第三方只要有土地经营权,并且获得承包法书面同意,也可以用来抵押贷款!
细节三:承包地抛荒3年将被收回
“承包地抛荒两年将被收回”的说法一直存有争议,为了解决争议,现在明确规定:承包地抛荒2年土地不会被回收,但是要交一定的费用,连续抛荒3年以上的发包方可以回收土地并对其进行重新发包。
细节四:耕地承包期到期后再延长30年
《草案》明确农民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可再延长三十年。至于草地和林地会不会延长还没有具体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