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ST众和、乐视网、*ST华泽的风险提示公告】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ST众和: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特别提示:

    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1.1条的有关规定,若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5月3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17年10月31日公司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了《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预计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000万元至-20,000万元。

    2018年1月30日公司于《关于2017年度业绩预告的说明公告》预计2017年度亏损额将超过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中的预计数。

    2018年2月28日公司于《2017年度业绩快报》中披露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575.57万元。同时,公司于业绩快报中特别提示:由于(1)纺织印染业务全面停工,亏损资产出售亦未有进展,人员低效短缺,客商配合度差等原因,资产减值测试所需的相关资料尚未收集齐全,资产减值损失未最终核定;(2)公司涉及相关诉讼,截止目前该等事项对2017年业绩的影响暂无法估测,公司预计2017年度亏损金额将较大幅度超过本次业绩快报的数据。    

    公司预计于2018年4月底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14.1.1条的规定,如果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数,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后,若公司股票因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连续三年亏损被暂停上市,根据《上市规则》14.4.1的规定,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即2018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上市规则》14.1.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报告;

    (二)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上市规则》14.1.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

    (三)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上市规则》14.1.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四)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上市规则》14.1.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

    (五)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上市规则》14.1.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上市规则》14.1.1条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但未能在其后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七)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五百万股;

    (八)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

    (九)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不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的二十个交易日)股东人数低于2000人;

    (十一)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

    (十二)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受理;

    (十三)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审核同意;

    (十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提示说明

    1、2018年3月31日公司披露了《2018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8年第一季度公司亏损6000万元至7000万元。

    2、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矿业”)拟参与公司重整意向方,并向公司及新能源锂电板块主要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6亿元的财务资助。公司拟为子公司阿坝州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坝新能源”)、深圳天骄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天骄”)、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鑫矿业”)在本次财务资助项下的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拟以阿坝新能源 62.95%股权、深圳天骄7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2018年4月20日公司及兴业矿业董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财务资助的相关议案。兴业矿业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及公司为财务资助提供担保事项尚需分别提交兴业矿业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能否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此外,由于阿坝新能源持股98%的子公司金鑫矿业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债务纠纷尚未解决,金鑫矿业拥有的主要资产采矿权存在被拍卖的风险,可能对本次拟质押阿坝新能源 62.95%股权的办理造成一定影响。公司及兴业矿业将尽快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协商解决金鑫矿业债务纠纷的相关事宜。鉴于金鑫矿业债务纠纷的解决情况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兴业矿业拟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3、子公司金鑫矿业目前尚未复工,公司与重整意向方将进一步完善锂矿开采的环保条件,实现锂矿依法合规生产。2018 年金鑫矿业能否复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关于乐视网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特别提示:

    1、目前,新乐视智家股东乐视控股持有的 18.38%股权处于冻结状态,且部分或全部将进入司法拍卖程序。截止目前,公司已将新乐视智家注册资本总数的34.9398%质押给天津嘉睿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存在失去对控股子公司控股权的风险,可能致使新乐视智家无法计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进而导致因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调整导致的收入和净利润规模相应调整。

    除新乐视智家的智能电视业务以外,公司主要业务为付费会员、广告、版权分销、云计算等。2017年1-9月,公司合并口径营业收入102.68亿元,其中新乐视智家营业收入49.73亿元;公司合并抵消后营业收入61.52亿元,如不含新乐视智家,合并抵消后营业收入25.47亿元。

    2、随着2016年底乐视整体危机的爆发,新乐视智家品牌与信誉严重受损,部分应收款项回收难度较大,导致目前新乐视智家现金流极度紧张。新乐视智家2017年的营业收入和销售规模指标均较以前年度出现了大幅下滑。

    3、近期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波动较大,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乐视网”)股票于2018年4月17日、18日、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相关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1、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已获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经邮件询问控股股东,控股股东表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近期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近期公司未发现公共媒体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公司控股股东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已获悉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披露了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基于公司目前的运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公司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的风险

    (2)部分关联方应收款项存在回收风险

    (3)贾跃亭先生、贾跃芳女士未履行借款承诺导致公司现金流紧张的风险

    (4)公司现有债务到期导致公司现金流进一步紧张的风险

    (5)公司部分业务业绩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

    (6)公司对外投资的风险

    (7)募集资金用途改变的风险

    (8)以子公司股权质押并对外担保的风险

    (9)失去对子公司控股权的风险

    (10)未履行法定程序的违规对外担保风险

更多公告内容请投资者认真审阅上市公司发布的各项公告

上市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深交所网站、巨潮资讯网网站。

再次提醒投资者

重视交易风险,理性审慎参与交易,避免盲目跟风炒作。

 

【关于*ST华泽(000693)风险提示性公告】

    根据*ST华泽(000693)发布的最新公告,上市公司原定于2018年4月27日披露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现预测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上述定期报告,现将重大风险情况说明如下:

1、若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即2018年5月2日)起被实施停牌。

2、若公司在2018年5月2日(含2018年5月2日)被实施停牌后的两个月内,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且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或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则公司股票将于年报披露当天起继续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继续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3、若公司在2018年7月2日前仍无法完成2017年年度报告的披露工作,则公司股票将自2018年7月2日起复牌,同时将被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4、若公司出现上述事项3所述情形,但在2018年7月2日(含2018年7月2日)复牌后的两个月内,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且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或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则公司股票将于年报披露当天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5、若公司出现上述事项3所述情形,且公司在2018年9月2日前仍无法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则公司股票将于9月2日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股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6、若公司出现上述事项5所述情形,且公司在2018年9月2日(含2018年9月2日)停牌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前,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且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或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则公司股票将于年报披露当天起继续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继续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7、若公司出现上述事项5中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情形,且公司在暂停上市后的两个月内,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且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或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于年报披露当日继续暂停上市。若公司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或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或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则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

8、若公司出现上述事项5中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情形,且公司在暂停上市后的两个月内仍未能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

    相关信息投资者可登录巨潮资讯网或者深交所网站,及时查阅当日上市公司发布的风险提示公告,提醒投资者审慎参与投资。

 

来源:深交所网站

发表
26906人 签到看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