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11时许,马龙区通泉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走访时,接群众反映:有人在马龙城区云龙路附近收购废旧物品,在其黄色三轮车上看到一枚疑似炮弹的东西。
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查证属实后,民警第一时间疏散周围群众,并及时联系驻我县部队官兵前往核实处置。
经部队官兵现场对炮弹的勘察:该炮弹长23厘米、直径6厘米,系60触发式迫击炮炮弹,弹体完好,如果爆炸具有很大杀伤力。
因该炮弹经过二次搬运,须由专业工兵前来处置。对此,派出所民警和部队官兵对该枚炮弹进行必要安全防护处理,并共同对该炮弹进行看守。
经调查了解:该炮弹为废旧收购人员于4月17日从旧县街道袜度村委会一农户家中收得。
目前,该炮弹已由部队专业人员转移至远离居民区的安全区域引爆,一起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排除。
温馨提醒
废旧炮弹大部分仍然具有杀伤力,如果发现废旧炮弹、子弹等危险物品,请及时报警,千万不要擅自移动、处理。
收藏弹药壳不违法,但收藏炮弹就有可能构成违法犯罪行为。依据《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
图文来源:曲靖马龙警方
本期编辑:刘丽娜